第 6 章

6.5 辨識與命名使用案例

使用案例分析與建模

6.5.1 從參與者目標辨識使用案例

使用案例(Use Case)描述參與者為達成特定目標而與系統進行的一組互動。系統分析師應從需求、業務事件及參與者目標中,辨識並逐步確認系統必須提供的使用案例,並為各使用案例建立清楚且一致的名稱,使讀者能理解參與者使用系統的目的。

為了建立使用案例,可以針對每個參與者逐一詢問:

  • 為什麼需要使用系統?
  • 希望完成哪些工作?
  • 哪些事件會促使其使用系統?
  • 完成後希望取得什麼結果?
  • 哪些資料需要建立、查詢、修改、確認或提交?

例如,隊長的目標是提交競賽報名、修改報名資料及上傳專題文件;評審的目標是查看被分派的專題及提交評分;主辦單位的目標是確認競賽結果;競賽承辦人員的目標則是分派評審、處理評分更正及公告競賽結果。

需求、事件及業務流程也能協助發現使用案例:

分析來源可提出的問題
功能需求哪些需求共同支援一個完整目標?
業務事件事件發生後,哪個角色需要系統提供服務?
業務流程哪些步驟代表角色與系統之間的完整互動?
資料生命週期誰建立、修改、確認、使用或結束某項資料?
驗收準則哪些情境顯示系統必須支援一項服務?

6.5.2 使用案例的命名原則

使用案例通常採用「動詞+業務名詞」命名,例如:

  • 提交競賽報名
  • 修改報名資料
  • 上傳專題文件
  • 分派評審
  • 評定參賽專題
  • 處理評分更正
  • 確認競賽結果
  • 公告競賽結果

這樣的「動詞+業務名詞」命名方式很有規律,可以避免在命名時沒有抓到重點。使用案例名稱應符合下列原則:

  1. 表達目標:名稱應說明參與者希望完成的事。
  2. 使用業務語言:採用利害關係人熟悉且已確認的詞彙。
  3. 保持一致:同一概念在不同文件與模型中應使用相同的正式名稱。
  4. 避免實作用語:不以資料表、API、按鈕或程式模組命名。
  5. 控制範圍:避免「管理系統」等過大的名稱,也要避免「點選送出」等過小的名稱。

為使用案例命名是必要的,使用案例的識別碼可用於追蹤與管理,但不能取代名稱。不要只用一個識別碼編號來標示使用案例。

確認使用案例清單時,應檢查每個名稱是否具備明確的參與者、目標、觸發事件及可觀察結果,並確認其不是畫面操作、內部演算法或尚未獲得需求支持的推測。以下是常見的不適當使用案例名稱:

不適當的使用案例名稱問題建議方向
使用系統過於籠統指出具體目標
管理資料未指出資料與結果改為修改報名資料等名稱
點選上傳描述介面操作改為上傳專題文件
驗證欄位屬於內部處理納入其他的使用案例流程
寫入資料庫過早指定實作方式改寫為業務結果
UC-XX只有識別碼,沒有使用案例名稱,不易理解加上有意義名稱

6.5.3 判斷是否需要拆分或合併

使用案例所涵蓋的範圍可能過大或過小。範圍過大時可能需要拆分;範圍過小且不具獨立業務價值時,則可能需要納入其他使用案例。判斷是否拆分時,可以檢查:

  • 使用案例是否包含多個可分別完成的參與者目標?
  • 使用案例是否由不同參與者在不同時間完成?
  • 使用案例是否具有各自獨立的觸發事件與結果?
  • 使用案例是否需要分別授權、追蹤或驗收?

例如,「管理競賽」可能同時包含報名、評審分派、評分及結果公告。這些工作具有不同目標,可能在不同時間由不同參與者完成,也需要分別授權、追蹤與驗收,因此宜拆成多個使用案例。

判斷某個候選項目是否應納入其他使用案例時,可以檢查:

  • 候選項目是否只是另一個目標中的操作步驟?
  • 候選項目單獨完成時,是否沒有獨立的業務價值?
  • 候選項目是否只有在支援另一個完整目標時才具有意義?

例如,「輸入專題名稱」「檢查必填欄位」及「顯示成功訊息」通常是競賽報名流程的一部分。這些項目本身沒有獨立的業務目標,通常應納入「提交競賽報名」的互動流程,而不應分別建立使用案例。

6.5.4 建立候選使用案例清單並逐項核對

以Case M01(專題競賽報名與審查系統)為例,可先建立下列候選清單,清單中的使用案例必須與正式需求逐項核對。例如,UC-04應遵守BR-05「評審不得審查本人所指導之學生團隊」;UC-03應反映PDF格式及20 MB容量限制;UC-05與UC-06則應符合已提交評分不能直接修改的規則。

識別碼使用案例主要參與者可觀察結果
UC-01提交競賽報名隊長符合規則的報名資料完成提交
UC-02修改報名資料隊長允許變更的資料完成更新
UC-03上傳專題文件隊長PDF專題文件完成上傳並通過20 MB限制檢查
UC-04分派評審競賽承辦人員專題被分派給符合規則的評審
UC-05評定參賽專題評審被分派專題的評分完成提交
UC-06處理評分更正競賽承辦人員更正申請依規定完成處理
UC-07確認競賽結果主辦單位結果完成確認並可進入公告程序
UC-08公告競賽結果競賽承辦人員已確認結果完成公告

此表仍屬候選清單。各項使用案例在需求、業務規則、驗收準則與參與者責任完成核對後,才可轉為正式使用案例清單;共用或條件式行為若被建成獨立使用案例,也應配置識別碼並建立追蹤關係。